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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8-12  浏览次数:

一、教辅人员(包括办公室、库房、器材、场地等工作人员),必须牢牢树立教学高于一切、优于一切的思想,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重视教学方面及老师提出的正当要求,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教学、训练等。

二、教辅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实行坐班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未开课或课程结束后,作息时间的变动,另行通知。

三、教辅人员必须做好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群体活动等方面的辅助工作,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合作,对体育教学部领导及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要服从分配,积极承担任务,主动完成。

四、教辅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管好体育场、馆、房舍、器材等。教辅人员要树立市场经济意识,积极开展创收、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教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五、教辅人员要服从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和安排,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场馆清洁卫生、文明值班、防火安全。

六、本职工作之外增加的劳动量,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劳动态度,酌情予以补助或奖励。

七、服从体育教学部及部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完成部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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