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场馆管理规定
体育运动场馆是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群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教学、群体活动的有序进行及安全、器材、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1、保持场馆内卫生。严禁在场馆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矿泉水瓶、口香糖、瓜子壳、烟头、水果皮等废弃物)。
2、为不损坏地板、地胶,保持地面清洁以及师生在运动时的安全,严禁穿皮鞋等硬底鞋和拖鞋进入馆内和其它室内运动场地。
3、场馆内上课时,任课教师应负责并教育学生保持场馆内卫生、爱护器材及所有设施,保证器材、设施的完好。
4、任课教师下课时应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理、物归原处,摆放整齐。如有损坏,查明原因,书面报告给办公室;对恶意损坏器材的当事人应让其赔偿损失。
5、室内场馆课余时间按体育教学部规定时间开放。
6、其他部门借用体育场馆请与体育教学部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联系,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按有规定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7、借用体育馆内的器材,经体育教学部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同意,到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对场馆设施和器材损坏应照价赔偿。场地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场地,及时处理现场事故。
8、对场馆内器材或其他物品,未经体育教学部领导或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借用或使用。管理人员擅自借给他人使用,年终考核按不合格论处。
9、在馆(室)内开展活动的群体或个人,保持文明礼貌,举止得体,不得高声喧哗,禁止在馆(室)内张贴广告及散发宣传物品。
10、体育馆、室内场地在上课时不对外开放。
11、尊重工作人员,遵守体育馆、室内场地的有关规定,并服从管理。违者和不听管理人员劝阻者,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驱除体育馆(室)外。
12、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执行管理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做其他事情。讲究礼貌,善待他人,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13、乒乓球室、健美操室、形体室、健身室等其它室内运动场地,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室外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场运动地是进行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课余训练和体育比赛的场所。为场地得以保护、合理使用、安全卫生、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如下规定:
1、学校的体育场地及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禁止外单位及闲杂人员擅自到场地活动。
2、使用场地,要爱护场地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一切车辆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所有运动场地。由车辆等造成的场地损坏,由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单位负责赔偿。
4、雨雪天后,在土场地泥泞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以保护学生和场地。
5、为保证安全,保护场地,严禁在篮、排球场上踢足球、溜旱冰、凉晒衣被等,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6、不得爬越栏杆和铁丝网进入场地,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擅自违规进入场地造成自身伤害的,后果自负。
7、体育场地原则上一般不外借,凡需使用场地者,均需事前与校长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按《租借场地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8、使用场地的单位,应教育入场人员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以保持场内整洁。如有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场地使用完毕后,租用单位应彻底清扫干净。
9、运动场地内严禁存放、堆积与教学、训练、竞赛无关的杂物。
(三)、器材室工作管理规定
1、器材室负责教学、群体、训练、竞赛活动所用体育器材的保管、出借和回收工作,借用体育器材前,一律要通过器材室办理出借手续。
2、上课所用器材由授课教师于上课前10分钟办理借用手续,下课后立即归还,如有损坏、丢失,查明原因登记上报处理。
3、学生课外活动借用体育器材,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课外活动时间,凭学生证借用,每证限借器材一件,用完当月归还,如有损坏、丢失等,需加倍赔偿。
4、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体育器材,必须经体育教学部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批准,器材室按批准的品名、数量及借用时间办理借用手续。
5、器材室对归还体育器材,要逐件认真检查,如发现丢失、损坏或调换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报体育教学部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处理。
6、对不按时归还体育器材单位和个人,器材室应及时催还,经催办仍不归还者报体育教学部场地器材管理办公室处理。
(四)、体育教学部器材室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地面整洁、无垃圾、无积水、不随地吐痰,墙壁保持干净,不准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
2、室内家具摆放整齐;门窗玻璃、日光灯管保持干净;桌面、窗台不乱放物品。
3、所有体育器材摆放有序,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要时刻将防火防盗放在首位。不准在室内自炊、烧废纸及其他杂物,不准在室内堆放私人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5、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要对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关好门窗,拔掉电源,杜绝不安全隐患。
6、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7、严禁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8、器材室钥匙由专人持有,不得外借他人。
体育教学部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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