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教研室、中心、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提升专业技能的行为,依据《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就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1、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应与本人从事的专项教学相符,持有相应的商调函;
2、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工作,一般应是省级以上赛事,自身能够得到锻炼提升,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3、体育教师外出制裁,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2次,特殊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执行;
4、体育教师外出执裁应填写调课通知单,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进度安排;
5、本管理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体育教学部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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