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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学学生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重修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重修的相关规定,现组织2015级大学体育II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报名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实行学分制的2015级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可报名重修

1、经补考后不及格或者补考无故缺考得;

2、缓考后参加下学期开学初(或开学前)补考不及格的。

3、旷考或者考试违纪、作弊的;

4、取消考试资格的;

5、考试成绩及格但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性环节除外)

6、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环节不合格者。

二、 重修方式

1、参加重修班学习。同一门课程重修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课程,学校可单独开设重修班。

2、参加正常开课班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报名人数未达到人数要求的,学生可选择随低年级正常开课班重修。如果重修课程与本人正常修读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学生可将上课时间冲突部分的课程申请免听,经任课教师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可以免听上课时间冲突部分的课程,其他时间必须跟班听课,必须按时完成任课教师的各项教学要求。

三、重修班的组织与管理

1、重修班按正常上课进行考勤。凡缺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累计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重修班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教学。学校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建议参加该课程重修的学生参加重修班学习。

四、重修成绩的认定:重修成绩按实际成绩登录。

五、重修费用的收取:按照每学分10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参加重修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4日—11月7日,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重修,逾期将关闭系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由财务处根据重修报名名单统一扣费。

七、由于本次重修是实施学分制后第一次组织该项工作,有几个 问题还需给相关同学进行说明:

1、重修选课的流程参考正常选课的流程,无须通过重修选课界面选课

2、此次报名重修仅限2015级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报名后参加本学期的重修学习。如果是选择跟班重修,有的课程可能已进行过半,请务必仔细考虑是否继续选择本学期重修;如果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本学期初已经选择跟班重修听课,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学生,只需按照要求办理重修报名、缴费手续即可。

3、重修最终名单以财务处最终扣费名单为准,报名学生须在11月7日下午5点前将重修报名费存到财务处备案的学生个人银行卡中,由财务处进行统一扣费;缴费的过程同时也是再次确认的过程,务必慎重;未缴费者无重修资格,选课记录由教务处统一删除。

4、缴费成功后,学生开始重修学习并参加本学期该门课程统一组织的期末考核,学校不单独组织重修考试。


教务处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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