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上课前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周历的进度,认真编写教案,随时提交教研室统一检查。
二、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授课场地,做好课前准备,所需器材布置到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下课,不得私自提前下课。教师必须坚持每堂课对学生进行点名考勤。
三、教师因病、因事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者,须提前至少一天内填(或找人代填)写请假调课单,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安排好代课教师后,将调课单交至主管教学主任签字,最后上交教科研办公室存档。如不提前请假造成误课,后果自负。
四、教师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不准私自调课、换课、代课、并课等,一经发现,均以教学事故论处。
五、上课时,教师不准会客、闲聊、脱岗、玩手机等与从事与上课无关的事宜;任课教师上课时穿运动服、运动鞋并要求学生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六、教师要注意语言文明,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得对学生使粗俗的语言,不得辱骂和讥讽学生。
七、教师在所负责任课班学生考试中,严格遵守学校及体育教学部考试规定和要求,如发现考试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八、严禁酒后上课或训练,如有发现停止其上课或训练。
九、教师要对上课使用的体育器材负责,加强管理,防止损坏或丢失。任课教师如对上课、训练使用的场地、器材有特殊要求,须在一周前向教研室提出书面形式的场地器材计划,再由教研室主任在课前3――5日内向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所需场地器材计划,计划经部主任批准后,场地管理办公室必须按计划保证所需的场地器材。
十、风雨天气上课规定:
1、遇风雨雾天气教师必须到达教研室办公室等候安排学生。
2、凡大风(5级以上)、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由任课教师改为线上教学。原室内课照常进行。
3、凡因故障停课或由上述某种原因未完成教学任务者,所误教学内容一律补齐。
十一、教师除参加教学部的集体活动外,应按时参加教研室所举行的例会、政治学习、集体备课和业务提高等活动。按学校考勤制度要求,上述活动必须签到,不得代签。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体育教学部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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