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体育教学部内部管理。根据学校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旷工。
2、专职教师不实行坐班制,以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为考勤依据。专任教师应当根据学校规定与教学部安排,按时参加部里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并予以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各教研室组织的集体活动参照部里考勤办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考勤,活动结束后考勤记录交部办公室。
3、 非专职教师实行坐班制,每天到办公室签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不论公事、私事或伤病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申请假期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填报《体育教学部教职工请销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假期开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代办或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旷工和各类假期及待遇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体育教学部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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