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校工委和校党委的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党总支书记和部主任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作用,构建党政团结协调、权责明确、分工合作,善谋事、谋好事的领导集体,特制定本规则:
一、体育教学部设立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部主任办公会议,部务会议,部学术委员会会议等基本议事会议制度。
1、党的总支委员会会议:主要讨论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校党委部署安排重大工作事项的落实计划和措施,总支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干部考核推荐意见,干部奖励和处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审定和党员发展工作,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
2、主任办公会议:主要讨论、决定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重大群体竞赛活动方案和组织落实,管理制度和实施、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校行政布置安排重大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等,会议由部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3、部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体育教学部发展规划,体育课程建设规则,教学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方案,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奖惩意见,校行政布置安排重大工作事项落实方案等。会议由部主任主持召开,参加范围:党总支书记、部正副主任、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
4、部学术委员会议:主要讨论、酝酿体育教学部学科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体育课程设置和建设方案,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研究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中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等事项,部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事项,由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提交部主任办公会议或部务会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召集,体育教学部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由部主任提名,部务会研究决定。
二、体育教学部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前,党总支书记和部主任必须进行沟通协调,交流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再决定提交何种会议研究决定,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召集有关会议进行研究。
三、经党的总支委员会会议、部主任办公室会议、部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会议明确的责任人必须按会议决议抓好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推诿。
四、党的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党总支书记对党总支委员会负责,部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部主任对部务会负责。
五、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体育教学部到科级及以上干部考核推荐意见必须经党的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才能上报和实施。
六、体育教学部年度工作计划,教师引进计划,重大教学改革方案,重大管理制度制定与修订,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的奖励与处罚,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聘任条件,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必须经部务会讨论决定才能上报和实施。
七、超出体育教学部职责和权限重大事项,由部主任征求其他部领导意见形成报告、请示,向校领导报告请示,根据学校领导批复的意见,以及体育教学部议事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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