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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发布人:孙华  发布日期:2018-10-16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并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收缴有关制度

1.党员本人按月交纳党费制度

党费由党员本人每月交纳一次,因生病行动不便,或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经党支部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党费交纳基数

(1)在岗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部分)-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部分)-医疗保险(个人交纳部分)-失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

其中:个人所得税仅指工资税额,其他收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作为扣除项。

(2)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3.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二、党费收缴流程

1.各党支部每年按照一月份工资核定党员月交纳基数,制作《党费收缴登记表》,交纳基数年内一般不变动。(附件1)

2.每月16日-25日,党员个人将党费交给各支部组织委员,并在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支部按期为党员开具收据。

3.党支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收取的党费及《支部党费收缴明细表》上交党总支,党总支为各支部开具收据,并将党费上缴至学校党费专用账户,将总支党费收缴明细表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4.党总支每季度将支部所属每个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三、党费收缴纪律

1.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党费收缴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管好收缴凭证,遇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2.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3.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4.各党支部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个人和支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党费使用办法

1.党费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可以从党费中具体使用列支的项目详见青理工党组〔2017〕14号文《青岛理工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

2.校党委组织部每年按规定将党员交纳党费总额的30%分拨至各党总支;党总支要在留存党费中向党支部划拨一定额度,主要用于订阅党报党刊、开展党支部活动等。

3.党费使用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每年年初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费使用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使用党总支留存党费由党总支负责管理,各党支部使用党费须事先向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批。

5.使用党费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每一笔党费开支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使用党费须事先填报《青岛理工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附件3),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党费。

三、党费管理办法

1.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财务处统一给各党总支单设党费科目,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专账,严格手续,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要定期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总支每年年底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3.党总支每年要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纠,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本办法从2018年9月16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体育教学部党总支负责解释。

 

体育教学部党总支       

2018年9月15日       

附件1

体育教学部 党支部     年     月党费收缴登记表

姓 名

党费交纳

基数

党费交纳

比例

应缴党费

实缴党费

个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收缴人:         支部书记:

注:1.表中“党费交纳基数”由党员根据个人工资表提供,党支部确认;

2.此表由各党支部长期保存,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附件2

体育教学部党费收缴凭据

收 款 收 据

2018年9月28日

今收到 张建新

人民币 贰佰叁拾壹元陆角整 ¥231.60

附注 2018年7-9月党费

收款单位盖章       收款人盖章

 

附件3

青岛理工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

使用单位(盖章)

申请事由及

经费预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党费实际

使用情况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1.“申请事由及经费预算”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经费预算应说明具体项目及支出预算。2.“审批单位意见”由审批单位集体研究后填写。3.“党费实际使用情况”应与报销凭证一致,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不得高于预算。4.此表一式一份,与报销凭证一起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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