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以来教学情况,监督教学各环节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5月3日—5月1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任课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课纪律。
2.课堂教学情况
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情况、答疑情况。
3. 学籍预警工作
包括预警学生的确认、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对学生进行谈话、监督学生制定学习计划、书面告知学生家长,以及对存在学习困难学生进行针对性帮扶采取的措施等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院(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第8周学校审核评估中对教学档案、听说课、实践教学检查反馈进行自查。
学校将对上课等环节进行抽查并择期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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